【淄博市博山老年人养护院】收费价格,地址,电话服务一览

机构养老 0 114

【淄博市博山老年人养护院】收费价格,地址,电话服务一览

【淄博市博山老年人养护院】收费价格,地址,电话服务一览

位于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的博山老年人养护院是岜山村集体创办的、由原岜山老年人公寓提升改扩建而成的老年养护机构,总设计规模1600张床位,现有床位720张,建筑面积46506 平方米,总投资 26343 万元。可接受自理、半自理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各类老人入住。

完善的配套设施养护院设有中央空调、室内花园、文体娱乐设施,依山傍水,环境宜人。突出的医养结合养护院有先进配套的医疗设施岜山村集体兴建的医疗集团拥有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胡大一心血管病医院、北京中医医院淄博协作医院、淄博博山老年病医院、淄博万杰糖尿病医院和三个研究所;这里有四维派特CT、质子治疗系统等世界顶尖的影像诊疗设备;这里有胡大一、仝小林等国内泰斗级专家,形成了医养结合的服务特色。

专业的护理队伍养护院的护理人员是由优秀护士组成的,自运营以来陆续派工作人员去北京、深圳等地学习培训,所有人员均持有民政部门办法的养老护理院资格证书。拥有一流的管理团队和管理软件,实行规范化、人性化管理。科学的膳食搭配餐厅实行营养配餐并提供适合老年人健康保健的药膳,让老年人在这里过着颐养天年的幸福生活。博山老年人养护院是由岜山老年人公寓升级扩建而成。

岜山老年人公寓始建于1989年,前国家领导人宋平、尉健行、荣毅仁、雷洁琼等中央领导曾前来视察工作。岜山村老年公寓曾荣获过山东省文明敬老院、淄博市爱心助老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名誉院长吕翠珍同志有着20多年的丰富经验,先后被评为中国孝文化大使、山东省十大孝星、淄博市好媳妇等荣誉称号, 2003年9月光荣出席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社会各界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大会。老人是大家的老人,一切为了老人。博山老年人养护院热忱欢迎老人们来体验新的生活!

收费标准:

价格:

1900-9800元/月起(以机构最新报价为准)

服务内容:

岜山村、岜山集团拥有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胡大一心血管医院、北京中医淄博协作医院、淄博糖尿病医院、博山老年病医院五大医院,及山东万杰肿瘤研究所、山东万杰癫痫病研究所、淄博万杰中医药研究所、山东省医学影像研究所淄博分所四个研究所,依托此医疗资源优势与老年人养护事业紧密结合,摸索创造出了集药膳调理、文体娱乐、健康查体、预防治未、中西诊治、康复理疗、无陪医养 七星特色为一体的中国淄博特色养老模式。

入住须知:

一、 入住原则

本院遵循入住、离住自愿的原则,凡无传染病、精神病等适宜集体生活的老年朋友均可申请入住。

二、 入住指南

1、 入住时需携带送养人及入住老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入住老人一寸近照两张/二寸近照一张。2、 因入住时需在万杰医院进行空腹体检,请尽量选择在早上办理入住,以方便一次办理完全部入住手续。3、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入住当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可按本院要求交纳押金2500元,先行办理暂住。待体检完毕,依据体检结果划分护理等级完毕后方可签订正式协议,相关费用多退少补。4、试住期为五天,期满后根据入住老人身体状况、医院体检后的等级评定建议、及老人试住期间的所需护理项目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理等级后办理正式入住手续。

三、 入住须知

1、 老人入住后,本院依照协议书内容提供相应的照料服务,不承担入住老人的监护人责任。2、老人入住时,需确定委托人(亲属或本市担保人),委托人负责老人在本院期间的费用、疾病治疗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委托人填报的住址、电话如有变化,应于24小时内通知本院更改,否则因紧急情况联系不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负责。3、 健康体检:入住老人须到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符合入住条件的,根据老人的年龄、病、残状况和体检资料确定照料等级,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住手续(注:体检费用自理)。4、老人的照料等级由本院照料等级评审小组视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体检报告及生活自理能力综合确定。根据老人的体质变化和护理程度需要变更护理级别时,本院将通知家属,家属应当同意,否则将视为放弃入住资格。5、 老人入住时(家属)须如实告诉以往病史,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或隐瞒传染病、精神病及出现不适合集体生活症状、表现的,亲属需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亲属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脱。

6、 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结合老人自身需求,由本院统一安排房间。7、来客探望,要遵循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老人房间,私自留宿的将在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且发生意外后果自负。8、 本院探视老人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晚上8点,节假日可将老人接回家,如老人连续回家7天以上,或转院治疗,本院将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9、入住老人不得擅自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向本院请假,说明外出时间、去向和联系方式等,经本院并报家属许可方可外出和按时返回;老人违规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责任自负。10、 老人入住期间突患重病、疾病,如委托人不同意到医院抢救治疗,导至老人病情恶化、出现意外,乃至老人病故,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家属不得到养护院滋事或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其他老人的情绪和正常生活。11、 老人入住时生活用品自理,各类电器未经允许不准带入房内。12、 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请自行保管,责任自负。13、 本院实行先交费后入住的方式,入住期间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25日至次月5日交纳下月费用。

四、 入住老人基本原则

1、互相理解。互相团结、讲文明、讲礼貌。2、 严禁欺负、威胁、恐吓其他老人。3、 未经允许禁止私自带入任何推销各类产品的经销人员。4、 爱护公物,保护设施,节水节电。5、 讲究个人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6、 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与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7、 妥善保管私有财物,不建议贵重物品在房间内存放。8、 不买、不存、不吃变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9、 离开本院须请假,按本院《外出请假制度》执行,防止意外。10、 遵守本院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

留言0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验证码